我市下足“四个功夫”全面推进村庄清洁行动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我市继续发力,深入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冬季战役”,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干群携手开启“乡村美颜”模式,共同营造整洁、靓丽的人居环境,为乡村振兴增添一抹清新底色。
在“治”上下功夫。聚焦“三个突出”狠抓重点区域领域,推进村庄清洁行动深入开展。突出生活垃圾全域治理,持续完善“户集、村收、镇转、旗处理”的收运处置体系,实行“站点焚烧、区域填埋”的大片区处理模式,建成运行农村牧区生活垃圾焚烧炉78座、填埋场17个,嘎查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全覆盖。突出村庄环境提升整治,统筹村级林草长、路长、河湖长“三长”联动,紧抓常抓村社公共空间、村组道路、河塘沟渠等重点区域,持续推进清理“五堆”、治理“五乱”行动,清理生活及其他垃圾42.7万吨,实现村庄由“一时清洁”向保持“长期清洁”转变。突出农牧业生产废弃物治理,在抓好清洁的基础上,全市建立病死畜禽收集点1个、无害化处理中心50个,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40个,建成覆盖全域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络体系,通过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秸秆综合利用、废旧地膜回收“整县推进”试点项目,让农牧业生产废弃物“变废为宝”。
在“管”上下功夫。坚持“三个强化”提升管理水平,推动村庄清洁行动高效开展。强化法治指引,用好用活《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条例》这把“金钥匙”,赋权苏木乡镇对私搭乱建、偷倒乱倒、占道经营等影响人居环境整治的行为依法查处,通过普法教育、整改提醒、执法处罚等多种方式,约束农村牧区群众、经营主体的违法行为,开展执法1700余次、罚款8万多元,依法让农村牧区环境变得整洁有序。强化积分治理,积极推行“清洁环境攒积分、积分换商品”的管理模式,全市54.4%的嘎查村建立村庄清洁积分兑换机制,通过“积分超市”“文明实践超市”等载体引导群众改习惯,激发参与村庄清洁行动自觉,以“小积分”兑出村庄“大变化”。强化网格管理,将8个旗区划分51个苏木乡镇网格、735个嘎查村网格 、5800多个社网格,用“小网格”压实农牧户门前“三包”责任,镇村通过“月检查、季评比、年量化”对村社环境卫生进行监督考评,通过“曝光台”鞭策、“上红榜”激励,实现“要我干净”向“我要干净”的质变。
在“引”上下功夫。强化“三个引导”激发农牧民“主人翁”意识,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广泛开展。坚持评比激励引导,以旗区、苏木乡镇为单元,开展村庄清洁“擂台赛”“争红旗”系列比评活动,通过村挑战、镇排位、旗评定,持续营造村村行动、村村比拼、村村争先的实干氛围。同时,全面发挥基层群团组织作用,广泛开展“美丽庭院”“栓整人家”“精巴媳妇” 评选表彰,以自家“小环境”改善带动全村“大环境”改变。坚持清洁日带动引导,以镇或村为单位设立村庄清洁“月、周、日”,在不同季度设定不同的主题,积极组织村级党员、驻村工作队、志愿服务队和农牧户集中对村道、广场、卫生死角等进行整治,共同打造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的美丽家园。坚持宣传教育引导,广泛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为主题的村庄清洁提升行动,充分发挥“一约四会”、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作用,利用农民丰收节、那达慕、农村牧区集市等活动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农牧民群众从身边小事做起,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在“常”上下功夫。健全完善“三个常态化”制度保障,推进村庄清洁行动持久开展。经费保障常态化,市级每年安排735个嘎查村农维费5000万元,通过旗区配套一点,驻地企业、乡贤能人捐助一点,农牧户缴纳一点,积极构建“市级奖补、旗区配套、社会筹资、村集体投入、农牧户自筹”的多元经费保障机制,通过农维费引导撬动,实现环境整治经费依靠“财政补贴”向“财政补贴+农牧户自筹”的转变。保洁管护常态化,全市735个嘎查村将村庄清洁纳入村规民约,以基层党组织为堡垒核心,按照纵横到边、覆盖全域的要求配备村庄保洁员1800多人,通过定人员、定职责、定地段、定时段的“四定”责任体系守好环境卫生“责任田”“管护带”,实现村庄干净整洁有序。督促检查常态化,市、旗党委农牧办制定了《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管理督查考核办法》,将村庄清洁行动全面纳入考核内容,通过日常督查和不定期抽查等方式进行专项督查,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评定、资金奖励的重要参考依据,切实推动村庄环境由“一时美”向“持久美”转变。
随着村庄清洁行动的持续推进,农村牧区环境明显改善,受到了群众的广泛支持。接下来,鄂尔多斯将以村庄清洁行动为抓手,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全面发动、全民参与、全力保障、全域推进“三清一改”,在“治、管、引、常”四个方面下足绣花功夫,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辛雷勇 张静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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