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好市域社会治理“司法答卷”——康巴什区法院诉源治理工作纪实

来源: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包雪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22日16:11  

康巴什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坚持将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工作融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大局中统筹谋划,围绕“三端五防线”诉源治理模式,主动延伸审判职能,着力将诉讼关口前移,探索形成诉源预防为先导、非诉解纷在前端、司法裁判为终局的诉源治理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多数纠纷以非诉方式及时就地解决,少量纠纷通过诉讼调解、和解快速解决,疑难案件精细化审判。到2022年,“12345”诉源治理综合服务体系、“网格员+调解员+法官”联调模式、“诉前调解+简案速裁、类案快审、繁案精审”的“1+3”繁简分流办案机制等特色亮点工作机制逐渐成熟,诉讼服务和多元解纷触角延伸到基层“神经末梢”,诉源治理步入崭新阶段。

突出党建引领--推进诉源治理新发展

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构建“党建+诉源治理”工作模式,以党建引领促进诉源治理创新,以诉源治理成效丰富党建工作实践,实现了党建与诉源治理互融互促、同频共振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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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康巴什区法院创新推出“365党建工作法”。引导党员干警通过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比信仰信念、比学习提高、比爱岗奉献、比创优争先、比团结协作、比廉洁自律,牢牢树立挑重担、办难案、勇奉献的鲜明导向。党总支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领导评鉴、群众参评、组织评定对党员进行综合考评,帮助党员干警全面增强党性意识和为民服务能力水平,不断提升党员干警参与诉源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此基础上,积极创建“青年文明号”和“新时代文明实践点”,党员干警在刑事审判、民事调解、行政调解、执行化解和立案信访等各个岗位上冲锋在前,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真正实现了诉源治理多点开花。

“我想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保护自己,帮助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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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曾经熟识的同事因一念之差、一己私利而酿成大错,真是太可惜了,这也是对我们自己的警醒。”

“通过这次你们的宣传,我认识了什么是毒品,知道了毒品对家庭和社会的危害性特别大,以后,不仅自己要远离毒品,我还要把这些禁毒知识带回家,让家人一起提高警惕、远离毒品,希望这样的活动更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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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宣传是深化诉源治理的重要环节,是推动关口前移,将潜在矛盾化解在源头的重要手段。康巴什区法院精准聚焦群众需求,基于“法治文化、法院工作、庭审现场、互动交流、法庭角色”5种体验,面向全社会创新打造“康法护航”普法项目,精选审判执行骨干力量组建包含23名法官在内的“康法护航”讲师团,不断深化“智慧式普法、实践式普法、阵地式普法、联动式普法”4种模式,以看得见、听得到、记得住、共参与的方式播撒法治文化种子,传递公平正义理念。2022年1-6月,共计开展法院开放日、法律六进、庭审观摩、主题宣传等各类普法教育20余次,辐射上万人,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进一步提升,社会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更加浓厚。

突出网格治理--构建源头解纷新渠道

抓住社会网格化治理契机,结合地区实际情况,康巴什区法院推出“一社区一法官”基层司法服务及矛盾调解机制,在基层治理中注入法治力量。法官化身“法律宣传员”“矛盾纠纷化解员”等角色,变“坐堂问案”为“主动出诊”,从源头上减少、避免矛盾纠纷发生,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法律服务。

在全区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期间,悦和社区网格法官王敬渊、赛罕德力格尔积极参加康新街道组织召开的“幸福合伙人”悦享商业联盟联席会议。从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全面推广“线上+线下”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依法保护企业家和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等方面,向与会商户代表详细介绍了康巴什区法院出台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举措,为小微企业更好地解决生存发展中存在重点难点问题提供了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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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反有组织犯罪法》正式施行后,为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的认识,有效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刑事审判恩和社区网格法官吴晓春组织刑事审判团队干警深入社区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向社区群众详细讲解了相关法律条款,引导群众信法不信拳、讲理不讲蛮,从源头上杜绝黑恶势力滋生,为社区群众送去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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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网格法官马竹青将庭审搬进达尔罕社区,现场开庭审理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通过以案释法、现场说法的方式,现场宣传电信网络诈骗常见案件类型和社会危害性,教育引导群众不做电信诈骗“工具人”,远离“帮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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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两口子吵架、左邻右舍拌嘴角这些小事,到诈骗犯罪、赡养老人、土地承包纠纷这些大事,我们都‘管’。”截至目前,康巴什区法院共挂牌设立19个“法官工作站”和“法官联系点”,18名法官、26名助理活跃在康巴什区各个社区街道一线,与基层网格力量深度融合,通过“一名网格法官指导一个社区”“一月开展一次纠纷排查”“一季度进行一次普法活动”“一年开展一次调解员培训”的工作方式,积极化解居民群众大事小情,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于萌芽,让司法便民的“最后一公里”更加便捷、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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