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鄂旗在行动

来源:鄂尔多斯日报  编辑:马慧博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8日17:10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黄河河道有关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黄河河道有关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精神,鄂托克旗多举措、全方位以改善黄河生态系统质量为核心,以保障黄河安全和实现滩区发展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现场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做到发现一处整治一处,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同时,健全长效机制,推行常态化监管,确保母亲河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近日,鄂托克旗委、政府相关领导对境内黄河51公里“两线三区”进行了全面巡查,制定了问题整改责任清单,细化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责任和时限要求,实行日调度机制。目前,整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在巡查自查中发现的11处违规取用黄河水灌溉水稻问题,已当场责令涉事种植户停止违法行为,并由蒙西镇综合执法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目前,旗水利局、蒙西镇正在为种植户寻找配置新的灌溉水源。

在巡查自查中共发现垃圾139处、乱堆13处、网围栏9处、临时彩钢房1处、新建民堤22处。目前,139处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9处网围栏、1处临时彩钢房已拆除;13处乱堆问题已清理整治8处,剩余5处将于近期全部清理完毕;22处新建民堤已由蒙西镇综合执法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完成整改4处,剩余18处力争于近期完成整改。

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鄂托克旗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各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黄河河道有关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任务,强力推动工作顺利有序开展;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健全完善河湖长督导检查、考核激励、通报问责等工作机制。制定相关文件,及时印发了《鄂托克旗2021年总河湖长1号令》《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在黄河主河槽区内和近滩区内种植高杆农作物的通知》《鄂托克旗黄河流域农业生产整治措施》《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乱丢乱弃和贩卖病死畜禽等非法行为的通告》,明确了目标任务,细化了工作举措。压实整改责任,针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解决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加强配合联动,合力推进整改工作,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大三级河长巡河力度,坚决做到旗级河长每季度巡河一次,镇级河长每月巡河一次,嘎查村级河长每周巡河一次。提升监管水平,加强执法监管队伍建设,充实基层综合执法力量和旗河长办人员,充分保障执法检查、业务监督指导工作有效开展。强化智慧河湖建设,建立黄河河道监控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快推进100套监控设备安装联网,充分运用“人防+技防”相结合的手段,解决河道监管范围广、执法人员不足、手段单一等问题。强化宣传引导,黄河河道有关问题整治工作涉及滩区居民迁建和土地耕种等问题,关乎滩区居民切身利益,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大政策宣传,创新形式、广泛宣传黄河河道整治的重大意义,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同时,认真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鄂托克旗将继续加强组织调度,督促指导蒙西镇及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日报告、一事一档、整改验收销号制度,确保整改任务按时高质量完成。在健全完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上狠下功夫,坚决防止治后又乱、问题反弹,持续巩固整治成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齐心协力开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洪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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