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出台
为进一步规范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行为,保障乘客、经营者和驾驶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巡游出租车市场秩序,建立奖罚分明、疏堵结合的出租汽车长效管理机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交通运输局于11月14日发布《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分为5章,共三十条,不仅致力于严格规范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经营,而且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的驾驶行为、服务态度和营运要求等作出明确规范和约束,从而树立暖城出租良好的形象。
本办法建立了巡游出租汽车监督检查和服务管理制度以及监督检查情况定期公布制度,鼓励社会公众监督。规定可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及驾驶员予以表彰的具体情形,完善对“零投诉、零处罚”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和星级服务驾驶员奖励制度。细化对违法违规驾驶员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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