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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督导委员会关于公布校外培训机构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综合治理工作举报监督方式的公告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督导委员会关于公布校外培训机构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综合治理工作举报监督方式的公告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及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双减”工作有关部署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我旗校外培训机构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综合治理工作,现将我旗举报监督方式予以公布,请广大师生、家长、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监督,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一、受理内容(一)在职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二)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超标超前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提供境外教育课程;存在超范围培训、培训质量良莠不齐、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等突出问题。(三)校外培训机构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四)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五)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严重问题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六)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会议部署和文件精神,按时间节点要求停课的,但仍组织或变相组织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行为。此外,《意见》明确要求,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二、举报电话及邮箱电话:0477-8691593 0477-8691568举报邮箱:363801363@qq.com三、举报二维码 四、举报监督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特此公告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伊金霍洛旗教育体育局伊金霍洛旗纪委监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2021年8月6日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督导委员会关于公布校外培训机构及在职教
师有偿补课综合治理工作举报监督方式的公告
四、举报监督电话受理时间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伊金霍洛旗教育体育局
伊金霍洛旗纪委监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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