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活动的公告
根据国家、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工作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严厉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净化全市社会组织生态空间,为庆祝党的百年华诞营造良好的氛围,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和提供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打击整治范围
本次打击整治的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
二、重点打击6类非法社会组织
一是利用“军民融合”“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名义,蹭社会热点,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是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或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或关联公司等名义,进行乱收费、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三是与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
四是借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之机开展评选评奖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五是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打着宗教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六是其他危害国家安全以及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非法社会组织。
三、查询和举报方式
社会公众如遇到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机构,可先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www.chinanpo.gov.cn)或者“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查询该组织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发现其属于非法社会组织的,可向登记管理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线索,反映情况(包括组织名称、组织者、活动地点、网站、电话、微信公众号等),确保对非法社会组织应打必打,不留死角。对提供重要线索的单位和个人,我们将严格按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举报邮箱:smgb123@163.com
举报电话:0477-8588236
举报地址: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CBD-T5-1007,鄂尔多斯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
邮 编:017000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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